9992019银河国际点击部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
近日,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召开了委员会换届改选大会,北大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杨慧霞教授正式当选为第七届主任委员。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1],PGDM可能在孕前已确诊或在妊娠期首次被诊断。随着糖尿病发病率日益升高,以及GDM筛查诊断受到广泛重视,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不断增多。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曾于2007年制订了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简称指南][2],在指导临床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分泌科李桂平
杨慧霞教授多年来致力于妊娠合并症的诊断处理、产前诊断的开展和推广,尤其是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治疗。2006年,当选为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兼任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组长;2009年当选为候任主任委员以来,为学科的发展和中国妊娠期糖尿病行业诊断标准的制订及规范化管理的推进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在全国各地举办及参与了近百场关于妊娠期糖尿病规范化诊治及健康宣教的培训和讲座。近年来,杨慧霞教授十分关注我国胎儿医学的发展,尤其是胎儿宫内环境对成年疾病的影响,她积极参与中国国际健康与疾病的发育起源(DOHaD)联盟筹建以及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胎儿医学学组的筹备成立工作,并担任胎儿医学学组副组长。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现对指南进行了修改,制订了《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主要参考了我国现行的GDM诊断标准[3]、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iabetes and Pregnancy Study Groups,IADPSG)[4]、国际糖尿病联盟(I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IDF)[5]以及英国[6]、澳大利亚[7]和加拿大[8]制订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并参照国内、外临床研究的大量循证医学证据。本指南推荐的证据分级见表1。
作为专家组成员,她多次受邀参与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织关于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的制定和世界卫生组织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的制定,并牵头与世界糖尿病基金(WDF)、国际(DOHaD)联盟等国际组织开展长期合作项目。2010年在北京组织国际DOHaD大会,引起国内同行对该领域研究的关注。
诊断
杨慧霞教授多年来主持的《妊娠期糖尿病母儿诊治策略及其推广应用》于2011年荣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妊娠合并糖尿病规范化诊治及其对母儿结局的影响》获国家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文/张淙越)
一、PGDM
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
编辑:素馨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3,13,16]。
二、GDM
1.推荐医疗机构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PGDM或GDM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以及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OGTT。
2.孕妇具有GDM高危因素或者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建议妊娠24~28周首先检查FPG[3,17]。FPG≥5.1 mmol/L,可以直接诊断GDM,不必行OGTT;FPG<4.4 mmol/L,发生GDM可能性极小,可以暂时不行OGTT。FPG≥4.4 mmol/L且<5.1 mmol/L时,应尽早行OGTT。
3.孕妇具有GDM高危因素,首次OGTT结果正常,必要时可在妊娠晚期重复OGTT。
4.妊娠早、中期随孕周增加FPG水平逐渐下降,尤以妊娠早期下降明显。因而,妊娠早期FPG水平不能作为GDM的诊断依据[18]。
5.未定期检查者,如果首次就诊时间在妊娠28周以后,建议首次就诊时或就诊后尽早行OGTT或FPG检查。
妊娠期监测
一、孕妇血糖监测
1.血糖监测方法
2.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
- HbA1c水平的测定
4.尿酮体监测
5.尿糖的监测
二、孕妇并发症的监测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监测
2.羊水过多及其并发症的监测
- DKA症状的监测
4.感染的监测
5.甲状腺功能监测
6.其他并发症的监测
三、胎儿监测
1.胎儿发育的监测
2.胎儿生长速度的监测
3.胎儿宫内发育状况的评价
4.促胎儿肺成熟
咨询与治疗
一、妊娠前
一般建议
糖尿病并发症的评价
DR
DN
糖尿病的其他并发症
妊娠前药物的合理应用
糖尿病合并慢性高血压的孕妇,妊娠期血压控制目标为收缩压110~129 mmHg(1 mmHg=0.133 kPa),舒张压65~79 mmHg。
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和妊娠早期应补充含叶酸的多种维生素。
3. 应用二甲双胍的T2DM患者,需考虑药物的可能益处或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愿意,可在医师指导下继续应用。
妊娠前血糖控制
二、妊娠期
医学营养治疗
营养摄入量推荐
1.每日摄入总能量
2.碳水化合物
3.蛋白质
4.脂肪
5.膳食纤维
6.维生素及矿物质
7.非营养性甜味剂的使用
餐次的合理安排
GDM的运动疗法
1.运动治疗的作用
2.运动治疗的方法
3.运动的时间
4.运动的频率
5.运动治疗的注意事项
胰岛素治疗
1.常用的胰岛素制剂及其特点
2.胰岛素应用时机
3.胰岛素治疗方案
4.妊娠期胰岛素应用的注意事项
口服降糖药在GDM孕妇中的应用
1.格列本脲
2.二甲双胍
三、分娩时机及方式
分娩时机[37-39]
1.无需胰岛素治疗而血糖控制达标的GDM孕妇,如无母儿并发症,在严密监测下可待预产期,到预产期仍未临产者,可引产终止妊娠。
2. PGDM及胰岛素治疗的GDM孕妇,如血糖控制良好且无母儿并发症,在严密监测下,妊娠39周后可终止妊娠;血糖控制不满意或出现母儿并发症,应及时收入院观察,根据病情决定终止妊娠时机。
3.糖尿病伴发微血管病变或既往有不良产史者,需严密监护,终止妊娠时机应个体化。
分娩方式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一、分娩期及围手术期胰岛素的使用原则
1.使用原则
2.产程中或手术前的检查
3.胰岛素使用方法
二、妊娠合并DKA的处理
1.妊娠合并DKA的临床表现及诊断
2.发病诱因
3.治疗原则
4.治疗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产后处理
1.产后胰岛素的应用
2.产后复查
3.鼓励母乳喂养
4.新生儿处理
GDM孕妇的产后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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